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市和聚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28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和聚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迳口村(土名)地段自编01厂房
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35′32.88″,东经112°59′45.72″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和聚通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迳口村(土名)地段自编01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35′32.88″,东经112°59′45.72″。该企业成立于2018年11月16日,项目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项目主要建筑为一栋1层厂房。项目通过对硅胶料进行开炼、硫化、烘烤、挤出等工艺,年生产硅胶杂件100吨、硅胶刮刀扫10吨、硅胶密封圈30吨、硅胶门封条10吨、小家电防水圈50吨、挤出条80吨,合计280吨硅胶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落实环境影响环评工作。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和聚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迳口村(土名)地段自编01厂房
联 系 人:邱关生
联系电话:18620395985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国际采购中心西翼办公楼811-812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6311833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以及生态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评价,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防治措施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整改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3)通过科学的方法减缓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七)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9日。
江门市和聚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